全文搜索
标题搜索
全部时间
1小时内
1天内
1周内
1个月内
默认排序
按时间排序
为您找到相关结果31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第3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已经2001年12月5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海上运输活动,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际海上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
www.gov.cn/govweb/gongbao/content/20... 2024-6-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_劳动就业_中国政府网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用工单位违反...
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9/1... 2024-6-15

征信业管理条例公布个人不良信息存超5年应删除--即时新闻--中原网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news.zynews.cn/2013-01/29/content_39... 2013-1-29

《拘留所条例》今起正式实施 不得侮辱虐待被拘留人--中国聚焦...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设置的拘留所,由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押,应当与本条例第二条...
news.zynews.cn/2012-04/01/content_21... 2012-4-1

《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全文--郑州新闻--中原网

第三十一条 急救人员在执行急救医疗任务时,如遇到障碍,为挽救生命,可依法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二条 紧急医疗救援机构可依法设立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有社会急救医疗工作经历的人员。 急救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补助、津贴和福利待遇,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时,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
news.zynews.cn/2013-12/18/content_87... 2013-12-1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焦点新闻——中原网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
news.zynews.cn/2014-05/15/content_94... 2014-5-15

河南省新消防条例施行 为避免火灾城区禁放孔明灯--河南新闻...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批准,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禁止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开放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民用建筑、...
news.zynews.cn/2014-04/24/content_93... 2014-4-24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订草案)公布--郑州新闻——中原网

第三十三条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利用遥感检测设备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抽测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经限期治理,复检合格当日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区)环...
news.zynews.cn/2014-05/07/content_93... 2014-5-7

郑州市政府公布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明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新闻...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新增用户或者因用水量增加等原因需要接入或者改装、复装、迁移供水设施的,应当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通水。 第三十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用户需要更名、过户、销户或者改变用水性...
news.zynews.cn/2010-12/20/content_78... 201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