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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部办公厅承担部公开办日常工作,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部机关各司局(以下简称各司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通信管理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司局负责拟定本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开展本司局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
www.miit.gov.cn/zwgk/zfxxgkzl/zfxxgk... 2023-5-12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重点问题回应
地方行业监管部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本地区工业、电信、无线电领域数据处理者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审核重要数据目录备案,编制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具体目录,开展监测预警、风险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处置、...
ythxxfb.miit.gov.cn/ythzxfwpt/hlwmh/... 2023-5-13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_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运营者还应当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求报告。 发现涉嫌犯罪的,运营者应当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条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事件信息报告表》报告事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发单位名称及发生事件的设施、系统、平台的基本情况;
www.cac.gov.cn/2023-12/08/c_17036096... 2024-6-22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_工业和信息化部_中国政府网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www.gov.cn/zhengce/2022-08/23/conten... 2023-5-26